新发布的移民规则变更声明
2024 年 9 月 10 日,内政部发布了新的《移民规则变更声明》。
声明中列出的主要变化如下。
对约旦实行签证要求
从即日起,政府对所有来自约旦的游客实施签证要求。 约旦国民如果在预订前往其他国家的旅行后打算经由英国过境,也必须获得直接的空中过境签证。
因此,约旦国民将不再有资格持电子旅行授权(ETA)前往英国。
对于已持有 ETA 并在北京时间 2024 年 9 月 10 日 15:00 或之前确认预订前往英国,且抵达英国时间不晚于北京时间 2024 年 10 月 8 日 15:00 的旅客,将有为期四周的免签证过渡期。
在 2024 年 2 月取消签证制度后,约旦国民前往英国的人数大幅增加,他们前往英国的目的是访问和电子旅行授权(ETA)规定不允许的,例如在英国生活、工作或申请庇护。
签证制度的实施意味着内政部将能够在个人前往英国访问或过境之前,根据《移民规则》的要求对其进行评估。 如果内政部认为某人不符合这些要求,则可以拒绝其访问签证申请。
实施英国电子旅行授权(ETA)计划
2023 年 10 月,英国启动了电子旅行授权(ETA)计划,以帮助改善英国边境安全,并提高政府在个人前往英国之前对其进行筛查的能力。
该计划适用于访问或过境英国的旅客,他们目前不需要短期停留签证,但在旅行前没有有效的英国移民身份。
ETA 计划正在分阶段推出,卡塔尔、巴林、科威特、阿曼、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沙特阿拉伯的国民已经符合要求。 变更声明》列出了将该计划扩展至所有其余非签证国籍公民的关键日期。
2024 年 11 月,除欧洲人外,ETA 计划将向所有目前不需要签证的英国国民开放,并从 2025 年 1 月 8 日起成为旅行要求。 2025 年 3 月,该计划将扩展至欧洲国民,从 2025 年 4 月 2 日起成为旅行要求,从而完成 ETA 计划的推广。 ETA 国籍的完整列表详见附录 ETANL 1.1 的 ETA 国家列表中的变更声明。
此外,还对适合性标准进行了修改,明确规定在申请过程中提供的护照必须是本国护照,并确定有资格获得 ETA 的国籍。
终止外交签证豁免,引入 “外交签证安排”(DVA)访问签证
英国正在对边境进行改造,纳入数字化旅行前检查。 作为其中的一部分,外交签证豁免(DVWs)正在逐步取消。
外交签证安排 (DVA) 访客签证将取代 DVW。 外交签证安排将确保来自受惠于 DVW 的国家的外交护照持有者(由其政府通过普通照会提名)能够继续顺利、高效地访问英国。 DVAs 将为符合条件的外交护照持有者提供定制的访问签证。
申请将通过简便的申请表进行,但申请费和提交指纹的要求将被免除。 该路线旨在支持和更好地便利外交人员前往英国,也将使外交和联邦事务部的访客能够开展一系列标准访客活动。 这些变化不会影响自由或 “豁免 “移民控制的特派外交官。
引入 DVA 访客签证的变更将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生效,终止 DVW 的相关变更将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生效。
贵宾代表签证介绍
声明》确认,英国政府将推出贵宾代表签证,这是一款专门针对陪同外国国家元首和现任政府部长对英国进行正式访问的代表团的定制签证产品。
这一新产品是一个全球性产品,兼顾了英国的双边考虑,并与国际合作伙伴的做法更加一致。
国家元首代表团有资格申请这一途径的人数上限为 20 人,部长级代表团为 10 人。
有资格获得该产品的申请人应提交一份轻触式申请表,同时提供个人简历和面部图像。 这项立法将不收取申请费,也不要求申请人提交指纹。
这一变更将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生效。
附录 遗属伴侣和附录 1997 年 7 月 1 日前退伍的廓尔喀和香港部队退伍军人
对附录 Bereaved Partner 和附录 Gurkha 以及 1997 年 7 月 1 日之前退伍的香港军队退伍老兵进行了修改,以允许丧偶者及其受抚养人在穷困潦倒的情况下享受费用减免。 目前,没有其他居留途径的丧偶者如果负担不起定居费,就必须离开英国。
这些变更将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生效。
欧盟定居计划(EUSS)的变化
该声明还列出了欧盟结算计划(EUSS)的若干变化,这些变化将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生效。 修改内容如下:
- 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提及国务大臣自动将欧盟移民系统下的预定居身份转换为定居身份(附录欧盟下的无限期入境或居留许可)的范围,而无需他们进一步提出有效申请。
- 将附件 2 中的程序规定适用于审议根据附录欧盟获得有限制入境或居留许可的人是否继续符合资格要求。
- 使在过渡期结束前居住在英国、但在过渡期结束后已年满 21 周岁的儿童在申请欧盟学生签证时,能够以他们在过渡期结束时未满 21 周岁这一事实为依据,因此无需满足依赖父母的要求。
- 使在过渡期结束前居住在英国的相关欧洲经济区或瑞士公民死亡或离婚后,作为保留居留权的家庭成员申请欧盟移民系统的欧洲经济区或瑞士公民能够满足更简单的标准。
- 要求加入欧盟的家庭成员在过渡期结束后首次(而非最近一次)抵达英国的三个月内(或有合理理由延迟抵达的三个月内)向欧盟移民局提出申请。
- 对在过渡期结束后帮助他人骗取或试图骗取欧盟居留许可或欧盟探亲许可的行为,根据欧盟探亲许可计划(也称预居留身份)给予的有限入境或居留许可予以缩减(可行使上诉权)。
其他变动
还有其他几处细微变动,详见《变动说明》及其所附《解释性备忘录》。
欲了解有关这些变化的更多信息,以及它们如何影响您的全球流动目标,请联系史密斯通我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