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代表签证 – 移民法案修订

英国国会下议院最近刚刚通过的新移民法案对海外企业首席代表签证的申请要求做出了一系列收紧规定。

这些移民法从业者早就有所期待的变更将于2020年6月4号生效,这些新规定将有可能会使这一近年来极受欢迎的签证类型变得更有挑战性。

首席代表签证的设置宗旨是,帮助那些希望首次来英国设立公司的海外企业,通过向英国派遣一位熟知母公司业务的高级主管,以在英国设立该公司的分支机构或全资子公司。

法案中的新规定

 由于历史原因,首席代表签证的法律条规为此申请从文件到审批上都赋予了很强的主观自由性。这次新法案中的相关规定,明显地旨在澄清现有标准。例如,规则规定,签证持有者在英国建立了运营机构后,海外业务也必须继续处于经营状态,并保持其在英国境外主要营业地点的地位。

关于首席代表本人,该法案要求,被选为在英国代表公司的个人必须是母公司的高级雇员,不能从事自己的业务或供职于其它位于英国的公司。这两点都不是这一签证类型的新要求,但是英国政府似乎希望通过这一新法案重申这些要求的关键性。

与此同时,此次法律修改对这类签证申请要求所做出的以下规定可能会对某些未来申请人造成重大影响:

 

  • “真实性意图”考量 – 不允许没有“真正意图”的海外企业通过形式上派遣首席代表的方式滥用这一签证。
  • 申请人的技能和经验 – 按照新的规定,申请人必须能够证明他们具有代表海外母公司及其业务的必要技能,经验,知识和权威。既往工作史,招聘过程及申请人以前代表母公司做出重大决定的证据都有可能成为申请文件上的必需。
  • 对业务利益相关者实行更严格的限制 – 新的条例将禁止那些拥有或控制海外母公司的,或是海外母公司大股东的申请人使用这一签证。以前,此限制仅适用于大股东。
  • 对申请人配偶要求的变更 – 新的条例规定,首席代表签证主申请人的配偶(可以是已婚配偶ˎ 民事伴侣ˎ 未婚或同性配偶)必须不能拥有海外母公司的多数股权,或以其他方式拥有或控制海外母公司的业务。
  • 对首代签证续签标准的更改 – 新的法律规定,主申请人在英国境内递交续签时必须满足的一个要求,是阐明分支机构或全资子公司必须已在英国而非海外建立。

 

首席代表签证未来发展趋势

 

这次条例中的诸多变化都似乎体现出英国政府对这一签证长期以来被滥用的不满。规则中的最新措词规定,企业不得“仅出于便利申请人入境和居留的目的”而在英国设立分支机构或子公司。

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一签证未来的申请将受到内政部更严格的审查,及在文件证据上更严格的要求,以证明申请人没有将这一签证用作进入英国的个人途径。

当然,对于考虑申请的签证官,这些新标准则可能赐予这一签证类型更大的主观性和自由裁量权。申请人及其海外母公司必须能够通过他们自圆其说ˎ天衣无缝的“故事讲解”来说服签证官,来证明他们是出于正确的理由使用该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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